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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业的市场结构和贸易政策

  从70年代末开始,“新贸易理论”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理论中的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的假说,为贸易理论和贸易政策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结合对中国制造业的实证分析讨论三个问题:(1)从新贸易理论的角度探讨制定总体贸易 发展战略 的可能性;(2)考察制造业分部门的 市场 结构、贸易型式和竞争程度的一般关系;(3)对中国制造业分部门的贸易政策进行评估并提出一般性的改革建议。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编辑。

  一、新发展战略的理论依据:市场结构、规模收益和对外贸易

  新贸易理论的最初开拓者是Dixit和Norman(1980),Lancaster(1980),Krugman(1979,1980,1981),Ethier(1982)和Helpman(1981)等人,经过十余年来的迅速发展已成为令人瞩目的领域。它不但与旧的传统的要素禀赋理论(H-O)建立起联系,而且将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的研究“从新的次级领域提升为它的核心中的一部分”。新贸易理论的核心是:资源差异和规模 经济 均是国家进行专业化和贸易的原因,前者是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条件下的产业间贸易,而后者是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递增的产业内贸易;但无论哪种形式,贸易商品所体现的要素净含量流动仍反映了国家间的相对要素禀赋差异。新贸易理论为强调规模经济作为贸易的原因作了三个基本创新:(1)将产业组织引入贸易理论,将贸易理论从完全竞争模式的不现实中解脱出来;(2)摒弃了传统的二维假定和凸性生产可能性曲线,将贸易理论“从缺乏独创性的信仰引向理智和模式化的类型”(Krugman,1992);(3)区分了技术溢出的外部经济和市场规模作用的外部经济,从而恢复了人们对外部经济的正确认识。

  由于新贸易理论讨论的这种贸易最初形式的不确定性和不完全竞争中存在的超额垄断利润,新贸易理论后来的政策运用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它的开创者的最初意图,即新贸易理论绝非是政策导向型的,自由贸易仍然是最优选择,而非为新的重商主义贸易政策而辩护。相反,在一个政府干预、充满竞争和“以邻为壑”的世界市场中,“行动主义”占了上风,即使不是采取激进的保护主义或鼓励出口,至少也是“谨慎的采取行动者”(Krugman,1992)。总的看来,新贸易理论的“行动主义”涵义包括两类政策选择。首先是战略出口贸易政策。Brander和Spencer模式(1981,1984)认为:某些行业的企业可以获得长期垄断利润,因此在有限的范围内,通过选择政府帮助形式或“选择优胜者”给予国内企业以帮助的作法(如补贴),强于全面的保护主义,从而使外国的垄断租金转移至国内。其次是战略性进口贸易政策。其论点之一是对外国垄断企业的进口征收最佳关税,以抽取垄断租金并降低价格(Brander,Spencer,1981);论点之二是通过保护发挥“边学边干”效应,利用国内市场规模扩大和鼓励R&D 投资 ,降低平均 成本 以最终参与国际竞争,称作“进口保护以鼓励出口战略”(简称IPFEP,Krugman,1984);论点之三是注重技术的外部效应和资金或市场规模的外部效应,通过保护使技术优势的外溢和扩散保持在国内,或者发挥中间品及特定投入品联动效应产生的巨大规模收益(Ethier,1982;Helpman and Krugman,1985)。

  战略贸易政策由理论转变为政策时受到许多争议(Eaton and Grossman,1986;Dixit and Grossman,1984;Grossman,1986),一些实证结果也表明该政策对一国的福利效果很小,而更多的情况下是双方俱伤(Dixit,1985;Baldwin and Krugman,1986;Venable and Smith,1986)。当它被试图运用到发展中国家的政策 指导 时则面临更多的难题。停留于直觉上的完全竞争假设和以比较成本为基础的贸易理论仍主导着发展中国家 工业 化和贸易战略的政策制定,50年代至70年代进口替代的失败使更多的发展中国家转向出口导向和贸易自由化,但忽视市场结构因素和 民族 工业的发展也使它们丧失了合理保护或与发达国家讨价还价的机会。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典型特征经常被引用来证明实行战略贸易政策的困难,比如收入水平低,实物资本和 人力 资本较贫乏,国内市场狭小,工业化经验少,技术变革落后,严重的X-无效性,基础设施缺乏以及受制于 跨国公司 的垂直分工(Stewart,1984)。Krugman(1986)也指出当新贸易政策试图被采纳时必须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国力小,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资源禀赋与发达国家相差较大和长期进口替代政策的影响。但是,应该注意到在发展中国家内部,大国与小国,中低收入的初级产品出口国与新兴工业化国家,内向型国家与外向型国家存在着明显不同的特征及发展机会的,故而不能排除某些国家利用自身的优势条件在某些部门甚至整个经济实施从谨慎到坚决的“行动主义”。 中国是发展中的大国,已经摆脱了内向型初级产品出口小国的角色。如果说由于补贴等资金原因不能实施有效的战略出口贸易政策,但至少已具备了利用大国优势合理保护新兴工业的条件,可结合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发挥规模经济以降低成本并鼓励出口,同时对外国垄断企业或跨国公司的进口与直接投资进行关税、配额以及税率等的重新 管理 ,减少它们的垄断利润或租金。当然应指出这种选择性的干预不应阻碍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总体进程(盛斌,1995),因此对部门或行业的差别贸易政策的判断就必须来自对市场结构、贸易型式和竞争程度的详细分析。

  二、市场结构

  对市场结构的分析来自产业组织 经济学 。它主要包括卖方集中度、买方集中度、进入和退出壁垒、产品差异、市场需求量的增长等几个因素(Caves,1964),Clarkson和Miller(1982)还加上了规模经济效应。这里只集中从卖方集中度、产品差异、规模经济和进入壁垒四个方面来判断行业竞争或垄断的不同程度,即市场结构的类型,其他几个因素因在定性或定量衡量上信息难以把握故而不计。

  (1)卖方集中度侧重考察一个行业中厂商规模分布状况。我们计算了中国1994年制造业23个部门中销售额最大4家和8家在总销售额中所占的比重,计为C4和C8。分部门的总销售额的数据来自《中国 统计 年鉴》(1995),部门中前4家和8家企业的销售收入来自《管理世界》中国企业评价中心公布的《1995年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排序》。这次统计有几个特点有利于更精确地计算集中度:第一,以集团(联合体)数据为准,集团所属二级企业均不独立参加;第二,包括了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除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之外,乡镇工业企业集团首次纳入范围;第三,以《企业 财务 通则》和《企业 会计 准则》及新税制为统计口径进行。为了解决产业组织中棘手的市场分类和行业分类的矛盾,规定行业分类按照3位数的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体系,不同企业的归属按照行业法划分,即如果企业的主要产品或经营活动属于某行业,则该企业所有的产品都被包括在那个行业中。然而要注意的是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集中度是建立在全国性的资料基础上,因此忽视了地方性的市场势力和集中,也没有考虑到潜在进入者的竞争力量,并忽视了进出口的调整。作为次佳指标还列入了1985年分部门大中型企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数字。

  (2)对产品差异的严格定量研究一般是交叉需求弹性、广告行为和消费者偏好的排序,定性研究主要是对商品牌号、商标、认可标志的识别。由于不同行业产品差异程度在各国都具有很强的相似性(Caves,1964),因此采用Bain(1968)对不同产业的产品差异程度的定性或定量研究的成果,将23个部门的产品差异程度划分为“无足轻重的”、“小的”、“中等的”、“大的”四类。

  (3)对行业规模经济程度的实证方法很多,比较典型的诸如生存法(Stigler,1958)、相对最小有效规模法(Wilson and Comanor,1967)、工程分析(Moore,1969)和生产函数法(Meller,1975)等。本文受数据资料的限制采用生产函数法来衡量行业的规模经济效应。设转贴于中国论文联盟 http://www.lwlm.com行业i的Cobb-Douglas对数生产函数是:lnYi=αlnKi+βlnLi+εi。其中,Y、K、L分别是 工业 增加值、资本存量和劳动力人数。α、β是资本和劳动力的贡献份额或产出弹性,残差ε代表技术进步和使用效率。各行业1985―1987年的工业增加值以净产值代替,所有产出值经过了各行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以1985年为基期)的缩减。资本存量定义为中国口径的固定资产净值和流动资金年平均余额之和(李京文、D?乔根森,1993),其固定资产净值已按照官方的折旧率进行了折算,由于缺乏分部门的 投资 品价格指数,只能以统一的固定资产价格指数缩减。对劳动力没有进行质的划分和劳动投入指数的缩减。食品、饮料、烟草、 交通 设备、电气、 电子 、仪器仪表等行业的部分年份劳动力和资本存量数据缺空,以几何法进行了内插推算。显然根据该生产函数的特性,当α+β<1时为规模收益递减,当α+β>1时为规模收益递增,当α+β=1时为规模收益不变。Westbrook和Tybout(1993)曾指出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测度的行业规模效应因为资本存量误差和时间趋势有高估的可能。但本文仍将用OLS法对分部门1985―1995年的数据进行回归计算。

  (4)行业的进入壁垒来自于显著的规模 经济 、资本需要量、对重要资源的拥有权、专利和许可证、广告、产品差异及式样变化、过剩生产能力与政府外生的管制等因素。在传 统计 划体制下,由政府颁发经营许可证和将企业纳入统一生产体系的编制可能是最主要的进入壁垒。这里对中国行业进入壁垒的判断是基于对上述因素有关统计数据、 法律 法规、政府产业政策及前文指标的一些粗略估计,划分为有(Y)或无(N)两种情况。

  表1描述了中国制造业23个部门集中度、产品差异、规模经济和进入壁垒的情况,另外还补充了行业厂家数目和工业 成本 利润率两个指标,前者反映了 市场 生产者的密集程度,后者是利润加成与生产成本之比,反映受竞争程度影响的企业定价行为。根据上述若干指标 总结 出分行业市场结构的基本类型列于表中。一般来讲,卖方集中度低于10%左右,厂家众多,工业成本费用率很低,无明显的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很小或较小,而又自由进入的行业为完全竞争,而卖方集中度介于10―50%之间,厂家数目相对较少,工业成本费用率较高,存在较显著的规模经济,产品差异中等或较大,而又有一定的进入壁垒的行业为垄断竞争。由于所有行业中卖方集中度均没有超过50%,故而寡头垄断市场结构的部门不存在。当然完全竞争和垄断竞争的标准模式与指标 检验 的实际并非完全一致,当原则性标准与某些指标发生分离时,集中度和产品差异成为更显著的鉴别依据。从表中可以看出在23个制造业部门中,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化工等12个部门为完全竞争市场结构,而其他11个部门属于垄断竞争市场结构,这基本上决定了中国制造业垄断集中不明显的特点。

  三、市场结构、贸易型式和竞争程度

  行业的市场结构能够决定行业的一般贸易型式,即:在完全竞争的行业中,比较利益是贸易的主要动因,并都表现为行业间贸易;在垄断竞争的行业中,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异是贸易的主要动因,并多表现为行业内贸易(Helpman and Krugman,1985)。在各种经验研究中,Grubel和Lloyd(1975)指数最初常被用来测定行业贸易的型式。Krugman(1982)在理论上证明了该指数的正确性,即行业i贸易型式指数

  li=1-|Xi-Mi|/(Xi+Mi),其中X,M为进口与出口额。当li趋近于0时,行业i越表现为行业间贸易,反之,当li趋近于1时,行业i越表现为行业内贸易。表2计算了中国制造业23个部门的贸易型式指数。对贸易型式的判断成为贸易政策制定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无论是行业间贸易还是行业内贸易,发展中国家都可以通过资源最佳配置而从贸易中获利。但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面临一个复杂的“发展效应”问题,比如资本和技能的积累、改善贸易条件、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以减少X-无效性、收入分配的均等化和自力更生的精神。这无疑使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制定贸易政策时不但要注重市场结构和贸易利得对贸易自由化的作用,还要同时兼顾竞争程度保护 民族 新兴工业以发挥动态的边学边干效应。如果政策实施是有效率的,这种保护的长期收益将超过保护的短期成本。为此从三个方面对中国23个制造业部门进行考察:(1)计算产品进口渗透率和出口外销比例(见表2注),并按照Balasa(1971)的分类法以竞争程度将制造业分为:出口的,即国内市场量10%以上用于出口,而进口量不到国内消费量的10%;②进出口相竞争的,即两个比重均在10%以上;③国内市场量的10%以下用于出口,而进口量占国内消费量10%以上的称为与进口相竞争的;④出口为国内产量的10%以下,国内消费10%来自进口的是与进口不相竞争的行业;(2)计算分行业的单要素劳动生产率(元/人);(3)计算分行业的实际保护率,即单位产品的增加值的从价税率,按照Balasa(1971)的公式计算,没有考虑到间接税和非贸易品投入的影响。同时由于数据处理的原因,这里只列出了15类行业1992年的实际保护率(盛斌,1996)。

  通过表2我们可以发现市场结构和贸易型式在部门间的分布除皮革、烟草、 医 药 及橡胶等几个特例之外与预测模式基本上是一致的。由进口渗透系数和出口外销比例判断的行业竞争程度中纺织、服装等6个部门为出口行业,饮料和烟草2个部门为与进出口不相竞争行业,它们或是已具备了世界市场上的一定竞争优势,或是与世界市场的联系不大,或是国内生产占绝对优势,故而保护程度应逐步放开。对于食品、皮革等13个与进出口相竞争的部门和属于与进口相竞争的造纸印刷及塑料2个部门要结合它们生产率的状况,比如与除去烟草和石油两个个别值外的生产率均值(18015元/人),食品、化纤、钢铁、有色金属、交通设备和电子通讯等6个部门的生产率均高于均值,它们已形成了一定竞争优势并处在新兴成长阶段,应被优先考虑受到暂时合理的保护以迅速成长为出口行业。但从实际保护率的效果来看,这6个部门中除食品和交通设备外仍是偏低的。

  四、市场结构和贸易政策改革

  因为市场结构的类型决定了行业的贸易型式和竞争程度,所以依据同一行业国内外市场结构的状况相机抉择制定最优贸易政策,可以在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并提高福利水平。下面列举了若干新贸易理论对不同市场结构贸易政策制定的标准,可以作为我们确定战略性进口行为的一般参考:(1)当国内外的市场结构均为完全竞争时,贸易型式表现为反映比较优势的行业间贸易,自由贸易政策是最佳的,但是当商品的进口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优势比例时,可以通过征收最优关税以改善贸易条件并提高福利。另外一个课收最优关税的理由是存在要素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或明显的技术性外部效应的“国内扭曲”(Baghwati,1963)。

  Lerner(1936)还证明了在一般均衡条件下征进口税与出口税的效果是同等对称的。最后,关税的福利效果要好于配额。(2)当国内外市场结构均为垄断竞争时,贸易型式表现为反映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异的行业内贸易,这时自由贸易政策仍是最佳的(Krugman,1982),但是仍可类似的对差异产品征收最佳关税以获得贸易条件效应,而且Gros(1987)还证明无论国家多么小,最佳关税都不会为零。此外,这时进口关税还具有提高进口品价格、增加收入、替代进口和降低国内类似产品价格的作用(Venables,1987;Helpman and Krugman,1989)。最后同样的,关税保护的福利效果要好于配额。(3)当国内市场价格是完全竞争,国外市场价格是不完全竞争时,国外企业的出口存在垄断利润,因此可通过最优关税抽取这部分外国租金,而无论该商品的进口是否占世界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www.lwlm.com的较大比例。同样的对进口品征收规定比例的费用并加以进口补贴也可迫使外国企业以边际 成本 定价(Brander and Spencer,1981)。在贸易政策的选择上,关税比配额的福利效果好,因为对于后者外国垄断企业将获得配额的租金;而使用关税时从价税又比从量税更好(Helpman and Krugman,1989)。(4)当国内 市场 价格是不完全竞争,而国外市场是完全竞争时,如果要确保和增加国内企业的垄断利润,则配额的作用大于关税的保护,但同时也会加大国民福利的净损失,并且导致厂商的过度进入而形成低效率的生产(Eastman and Stykolt,1960;Bhagwati,1965);相反如果采取自由贸易政策将产生竞争效应,使国内价格下降和产量上升。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编辑。

  表3中列出了分行业的国内外市场结构,其中国外市场结构来自Brown和Stern(1989)对美国和加拿大市场的研究,表中的“市场分割”为寡头垄断或垄断的价格歧视行为。中国现行的贸易政策(包括关税和配额)也列于表内。其中,关税率是以1995年6000余种商品的最低关税经简单平均计算出来的,配额的百分比表示以1992年分行业进口额为基数按照中国政府的改革承诺到1997年时受配额许可证限制进口的比例数。依据不同行业国内外市场结构的类型由上述一般性原则得出的不同贸易政策列于表内,即:当国内外市场均是完全竞争或垄断竞争时,自由贸易是最佳的,这样可以因比较优势或规模 经济 及产品差异而提高贸易福利,但另一方面仍可通过征收最优关税使本国利得最大化;当国内市场是完全竞争而国外市场是垄断竞争或国内市场是垄断竞争而国外市场是寡头垄断时,自由贸易和高保护均不是最佳的,应通过征收适度的关税抽取外国企业的垄断租,因为它们的价格高于边际成本,从而使其最大限度的承担关税水平并增加 财政 收入。然而,关税和配额除了作为贸易收支的调节手段之外更重要的可能还在于它们是一种保护国内生产和促进前文“发展效应”的次佳选择。故而,在竞争程度上属于与进口相竞争或与进出口相竞争而生产率又高于均值水平的部门在贸易政策的选择上还必须衡量自由贸易的净收益(静态的收益与动态的损失)与暂时保护的净收益(静态的损失与动态的收益)之间的大小。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得出23个制造业部门贸易政策改革的结论是:(1)烟草、皮革、木材和家俱、 医 药 、电气、仪器仪表等行业应实行自由贸易,将配额逐步转化为关税,并削减关税至最优关税水平t1(国内外均为完全竞争市场),t1=1/ξ,ξ为外国出口供给的弹性,或最优关税水平t2(国内外均为垄断竞争市场),t2=1/s(σ-1),s为购买外国货的支出份额,σ是国内外产品间的替代弹性;(2)化纤、钢铁、有色金属、 交通 运输 设备和 电子 通讯等行业应实施适度的有效保护或生产补贴,利用国内外市场规模发挥动态的学习曲线效应降低生产成本,以进口保护形成最终的鼓励出口,这时一定的配额限制也是需要的;(3)对于余下的食品、饮料、纺织等13个部门在详尽考察外国厂商垄断程度[(P-MC)/MC,P、MC分别为价格和边际成本]的基础上制定租金转移的从价关税率,一般也不宜太高(比如5―15%),同时取消配额限制或实行对外商的有偿拍卖。最后在制定行业贸易政策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最优关税率有时会引发外国政府的报复,所以实施自由贸易要考虑多边贸易体制下对等减让的补偿;第二,对战略贸易部门的保护应有时间计划,并通过制度改革减少国内厂商的寻租行为和过度进入形成的X-无效性;第三,忽略分行业外国直接 投资 对进口的替代作用是危险的,因为关税率过高会引致外资流入增加而不能转移租金或保护失效,Levinson(1991)曾指出在存在外国直接投资时最优关税应略低于外商在东道国和本国生产的边际成本之差;第四,消费者因贸易自由化的收益应同生产者一样受到重视,因为前者由于价格下降而少付出的是国民福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转贴于中国论文联盟 http://www.lwl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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